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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根据《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》有关规定,现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公布。
附件:福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
福州市司法局
2021年12月22日
附件
福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
序号
单位名称
法定代表人(主要负责人)
办公地址
咨询或投诉电话
门户网站
备注
1
唐新文
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7-8号楼6-7层
0591-872700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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